[全省:網路] 優仕網社團經費贊助辦法 (99學年度)
計畫目的:
- 鼓勵學生熟悉網路科技之應用,於網路上建立社團簡介並記錄各項活動。
- 以實質贊助,促進校園活動蓬勃發展、提供學生多元的學習機會。
- 協助企業將資源注入校園,以促進校園活動之發展。
執行期間:
99年8月1日至100年7月31日

- 申請人必須為社團或學會之負責人,或者經負責人授權之代表人。
- 申請人須為優仕網會員,或請先註冊為優仕網會員。
- 每社團或系所學會每學年以申請乙次為限。
- 跨校、跨系或跨社舉辦之共同活動,僅能由其中一個單位提出申請,勿重複申請。
- 贊助機會將由社團部落格或俱樂部設置於優仕網的單位優先取得。建議各社團可於優仕網先建立一個部落格或俱樂部,以增加中選機會。
申請方式:
申請單位須提報《活動企劃書》,內容應包含活動名稱、目的、 時間、地點、活動辦法、預計參與人數、廠商贊助效益、及主辦/協辦/贊助單位等內容。優仕網針對《活動企劃書》進行評估後可決定是否贊助該活動。若決定贊 助該活動,則申請單位須配合優仕網的要求以進行校園宣傳,或者配合贊助企業的宣傳要求。
贊助經費項目:
- 經費贊助。
- 贈品贊助。
- 企業資源贊助。
- 廣告贊助,在優仕網刊登廣告以宣傳社團或學會之活動,例如演唱會或畢業展覽等。
- 優仕網得視社團活動性質與宣傳效益,決定最後贊助金額及贊助方式。
贊助撥款說明:
- 申請單位應於優仕網指定期限內,檢具社團補助核單及下列各項請款資料:
- 申請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:
身分證影本為核對會員資料之用。
學生證影本為確認學生身分之用。 - 學校收據:社團/系學會如欲自行開立收據,收據上須蓋社團/系學會章。
- 匯款帳戶資料:如為社團/系學會帳戶,須附存摺封面影本;
如為學生個人帳戶,需填寫個人同意書,並附該生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存摺封面影本。
以上,請申請單位於指定期限內掛號郵寄(以郵戳為憑)至
106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35巷13號1樓 社團經費審核小組 收。
- 申請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:
- 優仕網將於收到上述請款資料之次月月底,將贊助款項匯入社團/學會指定帳戶。
- 社團/系學會須自付銀行匯款手續費新台幣參拾元整。
注意事項:
- 本計畫旨在促進校園活動蓬勃發展、提供學生多元的學習機會,堅決反對同學為獲得贊助金而從事任何違反法令、公序良俗或侵害他人權利之行為,若有違反,概由行為者自負一切法律責任,與優仕網無關。
- 優仕網對所有申請案件保留最終裁判權。申請單位必須尊重並服從優仕網之裁判。
- 根據《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七十八條第二款第十二目》規定,若申請單位發生以下情況時,即使審核通過,優仕網亦無法撥發贊助款:
(1) 無法配合進行優仕網指定認可之宣傳活動並提供相關存證照片者;
(2) 無法檢附學校正式收據或個人同意書者;
(3) 無法同意自付贊助金撥發時之銀行匯款手續費新台幣30元整者。 - 本計畫因故無法進行時,優仕網保有隨時修正、暫停或取消本計畫之權利,不須另行公告通知,亦不負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。
引用自:http://blog.youthwant.com.tw/ywcampus/sponsor/253/
贊助撥款說明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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